| 发布时间:2015-07-01 |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修订,并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但《广告法》修订完成后,并不是只等着它正式实施就能完事的,还需要大家能够全面的了解和彻底的领悟,这样才能保证新《广告法》彻底地贯彻和实施。
修订前的《广告法》是20年前公布的,在这2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广告行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广告市场由当初的200多亿成长为现在的5600多亿,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广告市场。然而由于内容不完备,操作性不强,旧的《广告法》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和广告业的发展现状。比如现在虚假广告盛行,有时就很难在旧《广告法》中找到相关处罚的条文,或是处罚的力度不够。于是国家对《广告法》来了一次大修,对虚假广告宣传的内容界定和惩处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加大了虚假广告的惩处力度,如果企业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广告费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现象,也给出了相关的处罚条例。
在广告法大修过程中,新《广告法》新增33条,删除3条,同时修改37条,对原来的很多内容和规定进行了扩充和细化,不仅完善了有关虚假广告的条文,而且还对互联网广告和电子信息广告做出了相关规定,对烟草广告和医药广告做出了更严格的限制,规定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做代言人,等等。这就对我国广告法律关系和管理制度进行了若干重大调整和改善,从立法理念上更加关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加关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加关注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更加关注简政放权和激发市场活力,因此也就更加全面、更具操作性、更显时效性。
然而,不管新《广告法》有多大的优越性,需要落到实处才能发挥作用。而要想新《广告法》落到实处,就必须对新《广告法》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能领域到其中的精神。于是河北省工商局和石家庄市工商局共同主办了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决定从6月28日到7月28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以让这部法律深入人心,河北省工商局决定从6月28日到7月28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
让新《广告法》深入人心,需要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企业深刻领悟新《广告法》,才能更加规范地进行广告宣传;代言的明星深刻地领悟新《广告法》,才能有效地规避非法代言;政府深刻地领悟新《广告法》,才能更好地规范广告市场,起好自己的监督作用;消费者深刻地领域新《广告法》,才能更好地起到群众监督的作用。如果能做到这些,将来新《广告法》正式施行的时候,才能更有效地执行下去,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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