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07-27 |
7月26日,2023烟台市公益广告创新创意大赛评审会议在烟台国家广告创意产业园区召开。大赛组委会聘请行业专家和院校相关专家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遵循客观公正的评审原则进行评选,坚持公益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参会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并研究部署了下步评审工作。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冯成军、广告科科长张俊杰、广告科四级主任科员刘伟芹、烟台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益广告负责人杨永杰、烟台市委网信办网络传播科科员任喜川、烟台市教育局高教科负责人黄斌等有关领导参加了这次评审会。 烟台市广播电视台影像工作室副主任刁铖钰、山东师范大学艺术设计竞赛中心主任刑益波、鲁东大学艺术学院教授郭磊、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院长万礼、烟台科技学院文化传媒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教师浦超5名评委参加评审。 会上,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院长万礼汇报了此次大赛的作品征集情况及作品评审标准。此次2023烟台市公益广告创新创意大赛共征集各类作品569件,合格作品552件,其中,音频类6件、视频类89件、平面类362件、主题系列作品类95件,进入最终评审的作品共419件。此次参评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要求,作品选题与大赛主题相关,要满足四个标准:一是主题突出性。要求作品主题突出,能够准确传达行业属性和产品特点,能体现地域公用品牌特色;二是艺术美观性。要求作品图形美观,色彩和谐,整体视觉效果醒目,符合现代审美标准,具有鲜明的时代感;三是设计创意性。要求作品构思独特,创意新颖,具有鲜明的个性,且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表现力,容易识别记忆;四是应用价值性。要求作品适合应用在各种媒体和媒介上,具有较高的市场应用价值,市场潜力大,易推广。 随后,与会人员就部分参评作品简要进行了观看评价,并为后续的评审工作进行预热。 为体现大赛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主办单位为参评作品制定了严格的“红线”: 1、有明显的政治错误、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2、有明显的意识形态错误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3、有明显的宗教导向、与科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4、违背《广告法》与行业规范、抄袭、侵权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5、运用国旗、国徽、国歌、党旗、党徽不规范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本届大赛由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主办,市广告协会、省商务职业学院承办,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倡导良好风尚、引领时代新风以及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于充分挖掘烟台市文化资源优势,体现烟台城市文化形象,提升我市广告行业创意设计能力,扩大公益广告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等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